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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阴12月非法捕鱼案 湘阴12月非法捕鱼案件

时间:2023-11-14 04:52:17 浏览量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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湘阴12月非法捕鱼案 湘阴12月非法捕鱼案件

因非法电鱼被罚购买3万元鱼苗放生,事情的原委是怎样的?

电鱼,顾名思义就是用电捕鱼,由于其“一网电尽”的灭绝式捕捞,这其实是在干一种断子绝孙的勾当。专家介绍,不法分子在电鱼时,只要高压电流到达范围,大小鱼一般几秒钟内就都会被电死,部分大鱼即使能存活下来,其性腺发育受到损害,繁殖能力也会基本丧失。此外,高压电流还会导致涉及范围内的虾类、贝壳类、藻类、浮游生物等水生生物大量死亡,水域生态平衡遭破坏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政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均明文规定,禁止使用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。

可是,现实却是电鱼问题屡禁不绝。例如,今年10月以来,长江中下游江河湖泊水位变化明显。水位下降后,很多河湖变成了水湾港汊,鱼群在走向凹凸不平的水下日趋集中。这就给了电鱼这个让“水族”面临“断子绝孙”之忧的非法水产作业以可乘之机。渔政人员介绍,这段时间,电鱼等非法捕捞也日渐猖獗,渔政执法、环保志愿者“护鱼”与不法分子电鱼的缠斗,几乎每天尤其每个夜晚都在发生。

11月27日凌晨,正在我国第二大淡水湖洞庭湖非法捕捞的7艘电鱼船,被当地公安和渔政管理部门抓获,并被没收非法渔获物约1.75吨。警方介绍,此次打掉的非法电鱼团伙,流窜于岳阳市湘阴县与益阳市的交界水域。不法分子不仅有电鱼船只和成套设备,还有转移渔获物的卡车,组织严密、危害很大。电鱼之烈,由此可见一斑。

那么,电鱼活动为何如此疯狂呢?首先,当然是利益冲动。试想,这电上来的鱼就是钱呀,你让不法分子如何不心动?最主要的是相对于垂钓、撒网等传统捕捞方式,这种手段绝对称得上“简单粗暴又高效”。什么水情、鱼情啥都不用管,只要一路电过去,水底的什么鱼虾蟹贝统统翻肚皮,直接装船便可。这怎能不让那些人蠢蠢欲动?其次,针对电鱼的执法也存在取证难、监管难等问题,加之违法成本较低,难免导致电鱼分子肆无忌惮,再则,电鱼虽然违禁,可是电鱼设备却好买的很,上网一搜、应有尽有。“亲,电鱼秘笈包教包会,设备打折还包邮哦!”

如今,长江水生动物生存现状不容乐观。不仅“水中大熊猫”白鳍豚已经功能性灭绝,就连一些常见鱼类,眼下也已难觅踪迹。整个长江水系405种淡水鱼类,受威胁的有95种,其中极危24种、濒危40种、易危31种。正如环保人士所言,长江流域水生动物最危险的“天敌”其实是人类。电鱼这种“灭绝师太”,无疑更是罪魁祸首。由此看来,强化打击电鱼等非法捕捞活动已是刻不容缓。

显而易见,针对流动性大、隐蔽性强、堪称神出鬼没的电鱼活动,必须对其坚持“零容忍”保持高压态势。应从提高违法成本、提升执法能力、封禁电鱼设备以及发动群众参与等各个方面和全流程进行“绝杀”。电鱼分子让鱼类“断子绝孙”,那就要让他们也断了所有“电鱼赚钱”的念想,不给其留一丝活动机会和牟利空间才行。

湖南一男子逃避渔政执法检查跳水溺亡,谁该为这名男子的死负责?_百度知 ...

这名男子应该为自己的死负责,因为是他自己的错误选择,导致自己死亡。

禁渔

长江流域的十年禁渔行动已经开展很久了,这是造福子孙,对千秋万代都有益处的决策,但是还是有少数人无视这样的决策,非法捕鱼。2023年7月,一名男子在非法捕鱼过程中,为了躲避执法人员的检查,选择跳水,最终不幸溺水身亡。

执法

2023年7月,东安县的农业局对管辖范围内展开了执法活动,在执法过程中发现一名疑似在进行非法捕鱼的人员,这名非法捕鱼人员看到执法队后,选择了跳河去逃避,于是执法队决定通过围捕的方式将其捉拿归案,队伍分成三组,分别从上游和下游对人员进行围捕,但是没过多久,执法队员在下游听见了有人呼救,于是赶忙联合执法队的所有成员去下游,对该人员进行施救,但是全体执法队员在河里摸了几分钟也没有找到跳河的人,于是赶忙报警求救,最终在执法队和警方的努力下,终于将该男子打捞出水,但是此时这名男子已经失去了生命迹象。

救人

根据警方的调查,该男子确实有非法捕鱼的行为,在看到执法队后选择逃避,最终导致自己死亡,但是他的家属不这么认为,家属以执法队违规执法,导致了死者的死亡将其告上法庭,要求农业局赔偿89万元。法庭在经过多方审理之后,作出了判决,对于死者家属的上诉请求予以驳回,法院认定执法队在执法过程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,而且对于非法捕鱼的执法行为是合法合规的,在死者遇难时求救时,执法队员并没有袖手旁观,而是立即下水救人,也没有任何犯错的地方。

这名男子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,因为他为了逃避法律的责任,选择跳河,最终导致自己死亡,与林业局并没有直接的关系。

“湖霸”盘踞洞庭湖17年,占3万亩“私家湖泊”,结果怎样呢?

2023年2月20日,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公布,报告中提到了“四大问题事件”,其中有一个就是“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事件”。

11月25日,该事件背后的“黑老大”夏顺安被湖南省益阳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,判处有期徒刑25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12月23日上午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宣判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据法院审理查明,夏顺安从2001年底开始,先后承包湘阴县石湖包、响水坎和沅江市下塞湖的湖州经营芦苇。

为非法控制湖州水域内的渔业、矿业资源,夏顺安纠集夏顺泉组织人员,持续在三个湖州修建矮围,并于2023年将三处湖州矮围合拢,对矮围加高、加宽、加固,打造私人湖泊。

夏顺安先后纠集多人在矮围内外非法捕鱼、采砂,并指使组织成员通过殴打、辱骂、恐吓、强拿硬要、毁坏、侵占他人财物等手段,不准其他人员到其划定的围湖范围内捕鱼、钓鱼和采砂。

在过去17年中,夏顺安及其组织成员在洞庭湖内大规模修筑非法矮围,将近3万亩国家湿地变为“私家湖泊”,严重影响洞庭湖湿地生态和湖区行洪。

2023年6月,新华社“新华视点”栏目播发《3万亩“私家湖泊”为何如此任性?》报道,披露私建矮围破坏洞庭湖生态环境的恶劣事件,引发社会广泛关注。

2023年6月3日,夏顺安因涉嫌骗取贷款罪,被湖南省沅江市公安局刑事拘留;同年6月27日,经益阳市公安局决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,同年12月10日由益阳市公安局执行逮捕。

2023年2月20日,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公布,其中提到了四大问题事件,分别是“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”“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”“京津冀违建大棚房”“长春长生公司问题疫苗”事件,而夏顺安就是“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”事件的幕后主导者。

2023年11月25日,“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”事件背后的“黑老大”夏顺安被湖南省益阳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,判处有期徒刑25年,剥夺政治权利五年,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。

同一天,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了名为《洞庭“湖霸”为何能盘踞17年?》视频,夏顺安的“保护伞”高达11个,其中就包括益阳市委副原秘书长、沅江市水利局原局长胡经纬、沅江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书记王正良等人。

值得一提的是,据中央纪委视频披露,大年初一,夏顺安不陪他年迈的老娘,反而宁愿开几百公里山路来陪邓宗祥过年。而邓宗祥每次到漉湖芦苇场调研,都会通知当地不必准备公务接待,自己要到夏顺安公司吃饭,“他去得多,实际上就是一种站台。”

目前,湖南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、省水利厅、省林业局等部门和益阳、岳阳两地市县党委和政府有关部门,因履职不力、执法监管缺位被问责追责,103人受到相应处理。

2023年12月23日上午,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夏顺安等11人组织、领导、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一案二审宣判,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一审原判。至此,湖南洞庭湖违规违法建设矮围事件基本落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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